关于开展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征集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政策理论研究及标准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度研究事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问题,全方位多层次提升民政理论研究成果和规范化服务水平,甘肃省民政厅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征集标准立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民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有战略高度、有理论深度、有社会影响、有创新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夯实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以标准化建设为导向,打造民政服务的质量意识和品牌观念,积极探索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现代民政发展之路,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政策理论研究
(一)选题范围
省民政厅聚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实际,确定了以下主题,有意者可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开展研究。也可参考《民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88号)中所列的选题进行研究(民政部网站可下载)。
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2、“十四五”时期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研究
3、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法治建设研究
4、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研究
5、民政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中的作用研究
6、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研究
7、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8、城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措施研究
9、孤儿成年后安置问题研究
1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优化研究
1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12、新型婚育观的基本内涵与构建路径研究
13、慈善事业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机理研究
1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研究
15、社会治理视域下殡葬改革创新研究
16、大数据背景下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7、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研究
18、疫情防控常态下民政工作创新研究
(二)报送要求
1、研究成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准确、内容真实、逻辑严谨、文风朴实,力求原创性、开拓性,能有效解决民政工作实践问题。
2、研究成果是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并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征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请按照规定格式,将论文电子版及基本情况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组织推荐和评选
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参选论文进行评审,入选论文将编印成集并评选奖项,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推荐上报民政部参加全国民政论坛。
三、民政标准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2022年度民政领域地方标准立项:
1、隶属民政业务职能范围,已有标准研究草案但尚未纳入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立项的;
2.拟将已实施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3、拟修订、废止的老旧标准。
拟申报项目不得与已发布或已立项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重复或者雷同。
(二)申报要求
1、民政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每年公开征集,全省民政系统内任何单位或相关机构均可以围绕申报重点内容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各地民政部门申报地方标准立项要通过省民政厅统一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立项,申报项目提出和归口单位为行业主管部门“甘肃省民政厅”,起草单位为具体申报项目的单位。
2、首次申报立项标准的材料包括:《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填写《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3、对符合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项申报条件的,可积极通过省民政厅向民政部申报立项,按要求填写民政标准立项建议书后,由省厅报送民政部审批立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申报时限截止3月4日,地方标准申报时限截止7月1日。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邮箱:419089691@qq.com
3、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征集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