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为2021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4. 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0篇。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请各位老师仔细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材料提交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2)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1)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 申报人须创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调研报告主标题”(例:“关于XX的调研报告”);
3.文件夹须包含:“附件1”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1”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不按要求造成失泄密的,由申报人承担责任;
(二)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须同时收到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2号楼3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guoqiang@88.com。
联系人:王国强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15214019796
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1).doc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