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和地质遗迹资源,提高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荐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评审专家的函》的要求,现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专家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地质遗迹保护与传承、利用等方面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二、专业要求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地质、土木工程、园林、城市规划、环境工程、生态、动植物、草原、水土保持、旅游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申请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报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1室)。
联系人:王国强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