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021年度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结项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结项的范围是: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应于2021年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
二、结项方式
(一)一般项目
本科院校负责组织本校一般项目的结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组织评审结项。
(二)其他项目
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项。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10万元以上项目应委托国家基金指定范围的第三方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结项要求
1.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同时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已延期项目须在结项材料最后一页装订《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2.没有省教育厅批准的变更项目成员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的项目,项目参与人和顺序必须和申报书保持一致。
3.材料报送:一般项目结项材料于9月15日前提交,纸质结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 杨兴丽 0931-7971671 770496642@qq.com
附件:1.2021年度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docx
3.2021年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拟结项项目汇总表.xlsx
科学研究院
2021年9月7日